2022年10月7日晚,乌审旗在集中隔离点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出初筛阳性1例,密接、次密接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刘某,男,19岁,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已接种3剂新冠疫苗。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根据刘某自述:10月4日,4时38分乘坐Z269次列车7车厢于14时11分到达东胜西火车站,随后在出站口乘坐出租车于14时55分到达东胜区鄂尔多斯客运总站,15时在东胜区鄂尔多斯客运总站外路边乘坐东胜至乌审旗客车(车牌号:蒙K97613),17时29分在乌审旗图克镇下车,随后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蒙KB800Z)前往大牛地某消防站,前往途中接乌审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后返回图克镇区(车内等候),20时10分由图克镇中心卫生院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8日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4号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返)乌审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在入旗第一落地点扫“场所码”、进行落地核酸,并由疫情防控检查点推送至所在地社区(嘎查村),由社区(嘎查村)具体负责转运并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
二、从市外及市内有阳性感染者的旗区来(返)乌审旗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开展“1天1检”。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乌审旗人员,按照属地社区(嘎查村)管控要求和“填平补齐”原则,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开展“1天1检”。已经入住酒店的上述地区来(返)人员就地落实隔离管控。
四、往返或途经乌审旗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运输的司乘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进入乌审旗后,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落实。
五、即日起,出入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并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卡,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允许进出相关场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旗各行业场所“场所码”扫码、验码以及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情况开展地毯式集中督查检查,并依法对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予以停业整顿。
六、根据“应检尽检”要求,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类重点风险人员实施“1天1检”,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七、图书馆、博物馆、文体馆、羽乒馆、健身房、棋牌室、网吧、电影院、洗浴场所、KTV、夜市等人员密集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
八、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简办。
九、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乌审旗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乌审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52161纳林河产业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60717嘎鲁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3380无定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60221苏力德苏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20007乌兰陶勒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52004图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10072乌审召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47988
乌审旗疾控中心:0477—7212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