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来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鄂尔多斯市来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从即日起,由鄂尔多斯市及途经来(返)我市人员,不再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上述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严格按照市指挥部2022年第7、19号通告执行。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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