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林沐同志的任职决定。红山区委组织部组织一室主任陈天磊、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王浩出席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术民主持会议。
会上,王浩宣读了林沐同志任职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共红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决定,并介绍了林沐同志的基本情况。
林沐表示,坚决服从区委的决定,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组组长职责,积极投身驻派工作,大力配合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在新的纪检工作岗位贡献力量。
陈天磊同志代表区委提出了几点要求:
➤ 一是要讲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定上来,积极拥护和支持区委的决定。
➤ 二是要讲政治,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
➤ 三是要讲团结,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做好工作,在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当标兵、争一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 四是要讲纪律,严以律己,规矩底线决不能闯、决不能踩、更不能碰。
于术民检察长代表全体干警表态,坚决拥护区委决定,坚决支持林沐同志的工作,团结带领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不辜负区委的支持厚爱与殷切期望。
信源丨政治部 宫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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